當作品被拿去訓練AI,創作者與出版人的不安,很容易理解。但除了反對或接受,內容產業還能做些什麼?
英國出版界正在嘗試一條路,這條路,是由民間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推動的AI集體授權。
2026年3月,英國出版者授權服務組織(Publishers’ Licensing Services,PLS),與著作權授權機構(Copyright Licensing Agency,CLA)、作者授權與收款協會(Authors’ Licensing and Collecting Society,ALCS)合作,邀請出版社及作者自願參與生成式AI集體授權方案。依PLS後續公布的資訊,已有超過300家出版社選擇加入。
這些是民間的權利集體管理組織,它們試圖將分散在出版社與作者手中的權利整理起來,這也需要相應的權利盤點,才能形成可以向AI業者提出的授權方案,讓不容易單獨與大型科技公司談判的權利人,也有參與交易的機會。
這正是我在《娛樂法:AI如何改寫內容產業》第五章談到的問題:
「內容產業面對AI,不再只是二選一:不是全面對抗,就是全面放棄;真正成熟的作法,是把不同類型的內容、不同用途的AI利用,以及不同風險程度,拆開來談。」(本書p.135)
當然,出版社願意加入,與AI業者願意付費,是兩回事。
截至目前,雖然尚未查到這套訓練授權方案與具名AI開發商達成大規模合作的公開資料,但這項努力,至少已經把問題從「要不要接受AI拿去訓練」,推進到「如何參與新的價值鏈」:我們能提供什麼?哪些使用可以同意?哪些條件必須保留?又如何參與利益分配?
這不失為一條值得思考的第三條路。
英國民間組織推動的授權安排,當然不會因為成立,就讓美國的AI公司直接給予正面回應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美國白宮2026年3月20日公布的AI政策架構,也提到國會應考慮讓權利人透過授權框架或集體權利制度,集體與AI服務供應商協商補償,而不因此承擔反托拉斯責任。(本書p.135)只不過,白宮也特意加上一項保留:這類立法不應處理「何時、或是否必須取得這類授權」的問題。
所以,目前比較準確的觀察應該是,法律上的爭議仍在,但交易機制已經有人開始準備。
不僅出版業,新聞業也有類似的集體行動。SPUR(Standards for Publisher Usage Rights,出版者內容使用權標準聯盟,這是由英國主流新聞媒體包括《金融時報》、BBC、《衛報》、《每日電訊報》等於 2026 年 2 月發起成立的非營利聯盟)正在推動出版內容使用的技術標準,嘗試讓AI如何取用媒體內容,變得可以記錄與追蹤。它與PLS的集體授權方案及模式不同,但同樣是在為內容產業建立參與未來交易的條件。
對台灣出版人及創作者而言,這些經驗至少提示了幾件現在就能開始做的事:盤點出版契約與作品權利,釐清不同AI用途,討論作者與出版社的分配原則,再思考能否共同建立授權與協商的能力。如果政府相關部門願意協助,也可以從這一點開始考慮。
《娛樂法:AI如何改寫內容產業》的序言,題為「野蠻生長中的秩序」。我們現在看到的,正是其中一段過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