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內容產業的法律邊界》—當Google開始付錢給新聞媒體

Google開始付錢取得新聞內容授權,AI與媒體的關係正在從免費抓取,逐步走向付費合作。

2026年10月15日,Google宣布,它所推動的News AI pilot計畫,在全球已有超過400個新聞出版品參與。

依Google公布的資訊,參與媒體包括CNN、Financial Times、Forbes,也包括一些較不為一般讀者熟悉的美國地方媒體,例如Texas Tribune等。Google表示,這是一個「付費授權計畫」:參與媒體提供內容,Google支付費用,並利用這些內容開發新的AI新聞功能,例如Google新聞中的文章摘要,以及可以依使用者需要產生的個人化AI語音新聞摘要(audio briefings)。這些AI產出將會標示來源,並提供連回原媒體的直接連結。

Google並沒有公布完整的400個出版品名單,也沒有公開個別媒體究竟拿到多少錢。筆者從目前公開資料,也還看不到台灣媒體被具名列入。

這件事情仍然值得注意。

因為過去幾年,AI公司和內容產業最激烈的衝突,一直圍繞著一個問題:

你可不可以沒有先問我,就使用我的內容?

甚至在許多內容創作者、評論者之間,瀰漫著一種悲觀情緒:內容、新聞將來是不是會愈來愈常被免費使用,既收不到授權金,到了AI時代是不是連流量也沒有了?

但從最近的發展來看,也許並不盡然。

Google與新聞媒體的關係,發生了什麼變化?

新聞產業與Google的關係,本來就很矛盾。

早期Google替新聞網站帶來大量讀者。媒體努力做好搜尋引擎最佳化(SEO),希望自己的文章在搜尋結果中排名更前面,讓讀者透過點擊,由Google進入媒體網站。

媒體提供內容,Google提供流量。這是以往為人熟悉的生態系統。

但生成式AI正在改變這件事。

研究報導曾指出,Google Search帶給出版商的page views,在一年間下降約34%;規模較小的出版商,來自傳統搜尋引擎的流量,兩年間更下降約60%。雖然ChatGPT等AI服務會帶來新的導流,但數字仍非常有限。

問題就在於,以前搜尋結果告訴讀者「答案可能在這篇文章裡」,讀者必須點進媒體網站閱讀。但現在AI可能直接在搜尋頁面告訴讀者答案。如果讀者看完摘要就離開,新聞媒體即使仍然是資訊來源,也得不到那一次的點擊流量。

價值鏈正在發生根本改變。

Google提前出手替政策風險打預防針

新聞業與大型科技平台之間的利益衝突,並不是AI出現以後才開始。

歐洲多年來一直試圖透過著作權制度,讓新聞出版業者對網路平台利用新聞內容取得更多權利。2019年歐盟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,更正式賦予新聞出版者一定的鄰接權,制度背後的政策方向相當明確:新聞內容不能永遠只被視為網路平台免費取得流量的原料。這個問題,我從2018年起就在社群上多次介紹。

澳洲後發先至,直接處理新聞媒體與Google、Meta等大型數位平台議價能力不對等的問題。這股風潮也傳到台灣,使用內容如何定價,在政治、政策及法律之間來回糾葛,立法委員提出的「媒體議價法」各版本草案正是此一風潮下的產物。

換句話說,從歐洲、澳洲到其他國家,科技平台這些年已經反覆看到同一個劇本:

新聞產業收入急遽下降→ 媒體反彈→ 政治壓力上升→ 政府考慮介入→ 最後可能出現強制付費或媒體議價制度。

Google推出這項AI新聞授權計畫,雖然沒有明說,但從過去二十多年科技平台與內容產業的關係來看,主動建立付費授權市場,也很可能具有降低政治與監管風險的效果。

有授權,不代表問題已經解決

不過,我們也要注意,目前Google公開說明的是,媒體授權「enhanced content」,讓Google開發特定的新AI新聞功能。是否另外涉及「訓練」可能是另一回事,Google可能也在等司法及立法政策的最終答案。

Google沒有公開完整契約,我們一時也不知道媒體授權的方法、內容與範圍。

如果真的認真看一份AI內容授權契約,問題其實很多:

授權的是哪些內容?

只是讓AI摘要,還是也可以(不可以)拿去訓練模型?

可以訓練一次,還是可以持續再訓練?

資料可以保留多久?

有沒有容易的退出機制?

能不能用於其他Google產品?

可以不可以拿原始內容再產生新的衍生內容?

授權期間多久?

以及最現實的一個問題:

究竟付多少錢?

目前從公開新聞看不出相關訊息。

還有:誰有資格坐上談判桌?

CNN可以跟Google談。

Financial Times、Forbes也可以談。

但如果價值鏈正在發生根本改變,那麼:

地方媒體呢?

小出版社呢?

獨立記者呢?

攝影師呢?

自由作者呢?

甚至一個長期經營自己網站的創作者呢?

Google雖然特別強調參與者不只有全球性大型媒體,也包括Texas Tribune等地方出版品,但仍無法完整回答這個敏感議題。

這個問題其實和最近Anthropic書籍訴訟和解之後,出版社與作者如何分配補償金,是同一類的問題。

創作者不必太早絕望

這一年我一直觀察一個看似矛盾的現象。

一方面,AI大量讀取人類過去累積的書籍、新聞、音樂、圖片,讓許多創作者產生一種很深的焦慮:

如果AI什麼都可以學,甚至可以很快產生類似的內容,那麼人的創作還值多少錢?

但另一方面,我們也開始看到另一條路慢慢形成。

Anthropic為了降低書籍來源的法律風險,大量購買實體書籍、拆開掃描後銷毀紙本。

著作權訴訟迫使AI公司必須重新思考訓練資料究竟從哪裡來。

日本古書市場甚至因為可能與AI資料需求有關的大量採購,而意外得到新的商業機會。

現在Google又開始直接付錢給新聞出版業者,取得特定AI功能所需要的內容授權。

這些事情至少指出一個方向:

好的、人類長期累積的內容,並沒有因為AI出現而突然變得沒有價值。

恰恰相反。

當AI愈來愈依賴高品質、可信任、具有來源的內容時,真正的問題可能逐漸從:

「內容還有沒有價值?」

也可能逐漸變成:

「這個價值如何定價,又如何回到真正創造內容的人手上?」

對創作者而言,我認為不必太早絕望。

而對出版、新聞、影視、音樂及其他內容產業來說,更不應該只是等法院把每一件官司判完。

授權怎麼拆、資料能怎麼用、能不能再訓練、是否可以再授權、收入如何分配,以及權利如何一路追蹤到真正的創作者,這些新的交易規則,此時此刻正在形成。

這也是我在《娛樂法:AI如何改寫內容產業》中反覆處理的一個重要問題。


新書分享會|10/24 時報本鋪

10月24日,我將在時報本鋪舉辦《娛樂法:AI如何改寫內容產業》新書分享會,並邀請馮勃翰老師一起從法律、出版與內容產業的角度,談AI正在帶來的改變。歡迎有興趣的讀者到場交流。

Google開始付錢給新聞媒體-AI新聞授權與內容產業的新關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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