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993年起從事法律工作,主要經驗在: 商務策略方案;娛樂法及文創法;專利糾紛;AI法律;醫藥、化妝品及連鎖事業法遵事項;特殊訴訟事件。
1. 藝人娛樂契約到底是什麼?只是公司綁住藝人的工具嗎? 不是。藝人娛樂契約,尤其是專屬經紀契約,不只是「公司…
林發立律師
第11章以 NewJeans 與 ADOR 的記者會、聲明、NJZ 更名與假處分攻防為例,說明娛樂產業中的聲明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