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服務於萬國法律事務所,自1993年起從事法律工作,主要經驗在: 商務策略方案;娛樂法及文創法;專利糾紛;AI法律;醫藥、化妝品及連鎖事業法遵事項;特殊訴訟事件。
1. 藝人娛樂契約到底是什麼?只是公司綁住藝人的工具嗎? 不是。藝人娛樂契約,尤其是專屬經紀契約,不只是「公司…
Fali Lin 林發立
娛樂產業很習慣麥克風與鎂光燈。經紀糾紛一旦發生,通常也很難脫離大眾注目。只是,和作品宣傳的單線發展不同,爭議事…
一、控制權:從商標到音樂 在娛樂產業裡,團名商標當然重要。商業代言、授權合作、平台上架與各種對外交易,經常都先…
第1章到第3章,我們先把 NewJeans 事件放回整個韓國娛樂產業的結構來看。這不是單純的藝人與公司翻臉,也…
一、NewJeans事件如果發生在台灣 如果同樣等級的偶像團體衝突發生在台灣,法律路徑會怎麼走? 透過前面的說…
假處分常常比本案判決更早決定市場現實。 原因很簡單。娛樂產業的交易節奏很快。藝人一旦出現爭議,空出的市場,隨時…
台灣可以比較容易離開,韓國先問「你憑什麼走?」——從韓國標準專屬契約範本、NewJeans案到台灣「委任/類委…
在本書附錄 A 的時間軸裡,除了外界最注目的主線——也就是 NewJeans 五位成員與 ADOR 之間的專屬…
大眾文化藝術人(歌手中心)標準專屬契約(中文版) 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告示第2024-0021號(2024.6.…
今天談韓國偶像合約,很多人第一個反應就是:「七年太長了吧?」 這個直覺不能說錯。對一個十幾歲就進入體系、在最關…